原告受朋友邀请为酒店装修项目提供瓦工施工服务,采用包工包料模式。完工后,对方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初步结算还欠9万元,案外人垫付2万元。之后因催款发生肢体冲突,经调解三方核算剩余欠款5.5万元,欠款方承诺分期支付却到期未付。原告手中仅有零散的聊天记录和部分转账凭证,对于欠款方提出的质量和工期问题毫无应对之策,陷入维权困境。
2024年6月,原告在朋友介绍下找到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曹方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工程款追讨案件。面对原告混乱的证据和复杂的案情,曹方律师没有急于起诉,而是先制定了详细的证据收集计划。
案件存在三个核心争议焦点。在确定付款责任主体方面,按照常规代理思路,可能仅依据合同表面信息确定责任,但曹方律师深知不能仅靠这点。他迅速收集原告与欠款方的结算确认单、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详细梳理双方对接施工、结算及付款的全过程,证明欠款方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付款责任。在处理欠款方以施工质量和工期问题拒付工程款的情况时,一般律师可能会在庭审中被动应对,但曹方律师提前梳理三方核算过程的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对账时已就质量纠纷扣减1万元,欠款方现以该理由拒付无事实依据。对于垫付欠款的案外人是否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普通代理可能会因证据不足难以反驳,但曹方律师及时调取案外人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案外人支付的2万元为垫付性质,不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欠款方到庭提出抗辩意见,垫付欠款的案外人经法院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曹方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就争议焦点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对曹方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均予以采纳,依法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令欠款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5000元,驳回原告对垫付案外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均由欠款方承担。
虽然本案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司法支持,但考虑到执行环节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曹方律师提醒原告,若欠款方在判决生效后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曹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已对欠款方的部分财产进行了保全,这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一定保障,为原告保留了实现债权的最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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