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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律师辩护助被告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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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7 · 1278人看过
导读:被告人周X因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六万余元,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证据,庭审围绕从轻、减轻情节提出适用缓刑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周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律师辩护助被告获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X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六万余元,属情节特别严重。执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且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辩护的重要性。有着丰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经验的张琪律师,接案后立即全面梳理涉案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同案供述等证据。在过去处理大量同类案件的过程中,张琪律师养成了严谨细致的证据审查习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庭审阶段,张琪律师开始与公诉机关展开沟通回合。张琪律师向法庭提出,被告人犯罪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希望法庭考虑适用缓刑,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公诉机关初步认为周X虽有上述情节,但鉴于其违法所得金额较高,情节特别严重,适用缓刑仍需谨慎。此时,有着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张琪律师补充理由,他结合自己此前成功办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取保、不起诉案件的经验,指出周X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完全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经过一番沟通,最终法院认真考虑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遂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三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琪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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