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X通过暗网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15万余条,违法所得一万余元,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指控犹如一记重拳,让王X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境地。按照法律规定,如此严重的情节,王X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就在王X感到绝望之时,他委托了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张琪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
庭审中,公诉机关强调王X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张琪律师擅长对案件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这是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项优势。他围绕被告人具有立功、坦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张琪律师当庭详细阐述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王X还具有立功表现,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并且他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表现出了良好的悔罪态度。张琪律师一一列举相关证据,逻辑清晰地进行论证。
面对张琪律师的有力辩护,公诉机关代理人一时语塞,在短暂的沉默后,开始试图反驳,但显得有些底气不足。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张琪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判决理由指出,被告人非法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其具有立功、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法院予以采纳,但因情节特别严重,不予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
虽然判决结果因情节严重未能达到最理想的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但张琪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在这个案件中,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的辩护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王X的案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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