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剖析
在秦XX等三人与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纠纷案中,情况复杂。秦XX于1994年取得案涉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6年案涉土地被征收为国有,2018年二被告强制拆除了原告房屋。原告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确认相关行为违法,因对赔偿答复不满提起诉讼。执业8年的李超,有着处理1000+行政案件的经验,深知此类行政赔偿案件在行政法领域的普遍性与复杂性,面对此案,他做好了充分准备。
一审审理关键
一审中,原告申请对案涉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评估报告,确定房屋评估总值907.20万元。李超作为专业的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仔细研究评估报告,翻到报告的评估方法部分,确认其合理性。同时,他还对比了当地类似房屋的评估案例,为后续的诉讼做足准备。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XXXX6200元。
二审胜诉策略
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有着深厚法学专业背景的李超,结合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为二审制定策略。他重点关注判决理由中的几点关键内容,如案涉建筑并非违法建筑,法不溯及既往且违法建设认定函已被确认违法;被告高新管委会的评估报告程序不合法等。在二审中,李超向法庭详细阐述这些理由,指出一审委托的司法鉴定报告合法有效,案涉土地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赔偿等。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超凭借在行政法领域多年的深耕,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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