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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无警示,路人摔伤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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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93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97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72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887849100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主办人损类案件,固定的专业化方向及突出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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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讲述了黄X因施工工地未摆放安全提示标识而摔伤的案件。黄X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XX公司应承担20%赔偿责任,盘龙城管不担责。最终判决XX公司赔偿黄X23476元,展现了满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施工无警示,路人摔伤获赔偿

黄X接到法院立案通知时,心中既期待又担忧。此次事故涉及运输车辆的停运损失等赔偿问题,他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经验丰富,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2018年1月5日,案件由原告向法院起诉并立案。原告诉求被告赔偿多项费用共计168737.63元,并承担诉讼费。被告XX公司辩称事故是原告操作不当导致,且已设置安全标志等;被告盘龙城管则称原告起诉属于行政涉案范围,且施工现场有照明和警示标志。

满林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仔细研究了案件细节。此前他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地面施工责任纠纷案件,深知证据链的重要性。他收集了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XX公司施工导致路面不平整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法庭辩论中,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x等相关法律,指出XX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起诉盘龙城管符合法律规定,其为适格被告。但事发路段未移交管养,盘龙城管不应担责。而XX公司作为施工方,未尽到警示及提醒义务,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018年4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XX公司需赔偿原告黄X各项损失合计2347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件中,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上的精准把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能力。满律师曾办理过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胜诉,是一位值得信赖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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