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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二审力克抗辩,杨连东律师助力伤者一次性获赔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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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534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用工单位是否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杨连东律师代理的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为我们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工伤维权二审力克抗辩,杨连东律师助力伤者一次性获赔7.5万元

本案中的劳动者黄某,入职某公司后在工作期间不幸受伤。经法定程序,黄某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然而,用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工伤待遇一审时,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的工伤赔偿诉求,但用工单位不服,上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试图否认工伤事实,拒绝进行赔付。为了保障自己的工伤权益能够顺利兑现,黄某委托杨连东律师代理二审,其目标是稳住一审成果,快速拿到赔偿,彻底了结纠纷

律师的核心论证

用工单位在上诉中提出了“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核心抗辩理由。

杨连东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法律依据引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工伤待遇。

2.分点论证:

工伤认定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已经明确认定黄某的受伤属于工伤。这是基于法定程序和事实依据作出的认定,具有权威性。

用工事实的存在: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以及相关的用工事实材料,可以清晰地证明黄某与该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不能以所谓的“公章不真实”来否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单位的违法责任:用工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行为,属于未依法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3.最终法律结论:用工单位的行为构成未依法支付工伤待遇,黄某属于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杨连东律师的观点予以认可。法院最终支持黄某获得一次性赔偿75000元,且用工单位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法院驳回了用工单位的其他抗辩。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工伤赔偿领域,一些企业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可以通过否认劳动关系、质疑工伤认定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然而,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只要工伤认定合法有效,用工单位就必须依法支付工伤待遇。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是一个警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对于劳动者来说,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连东律师在该类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在证据组织方面,他迅速固定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了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在法律定性上,准确引用相关法规,清晰地论证了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庭审策略上,他有力驳斥了用工单位的无理抗辩,积极推动二审高效和解,最终帮助黄某实现了快速、稳妥、足额拿到赔偿的目标。

工伤赔偿不仅仅是一笔金钱,它关乎着劳动者的生存和未来。杨连东律师用专业和责任,为劳动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让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困境时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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