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杨洋律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拥有土地资源管理与法学双学位。2025年,他获得四级律师职称。执业至今,他已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13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还担任呼和浩特市村(居)法律顾问,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联合聘任,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与纠纷化解服务。同时,他持有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具备专业劳动法律监督与合规服务能力。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内蒙古杨洋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有一起工亡家属维权案,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但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且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两公司还以“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理由抗辩。
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完整证据链。他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稳定推进程序。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最大限度维护了工亡家属的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他也毫不逊色。俞某某与胡某某父子的民间借贷案中,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等事项。胡某某还款部分后剩余未还构成违约。杨洋律师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推动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律师费,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帮当事人追回欠款。
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里,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但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却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律师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
内蒙古杨洋律师秉持“诚信、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客观公正为准则,深耕本土实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未来,他将继续深耕专业,以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呼和浩特的法律舞台上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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