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手握村委会出具的收款收据,却因村委会一直未交付承包土地陷入维权困境。20XX年,黄XX与村委会签订《荒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交付30万元承包费,多年过去,土地仍未到手,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起诉。一审胜诉,然而村委会不服上诉,提出四项强力抗辩,这让黄XX再次陷入钱地两空的风险。
在二审阶段,李楠律师介入此案。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民商事领域有大量成功案例,处理合同争议经验丰富。面对村委会的强力抗辩,李楠律师第一反应是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逻辑,制定针对性的抗辩策略。
在程序策略上,李楠律师熟悉诉讼时效规则等程序规定。村委会一审未提时效抗辩,二审提出,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被支持。李楠律师在紧张的二审时限内,迅速抓住这一关键点进行抗辩。若普通代理可能忽略这一程序细节,导致当事人陷入不利局面,而李楠律师的行动凸显了其专业价值。
对于村委会主张合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应认定无效,李楠律师指出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时任村书记签字,构成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黄XX作为善意相对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于30万元未进入村集体账户的问题,李楠律师强调收款收据加盖公章,足以证明村委会确认收款,款项是否入账属于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善意当事人。对于合同未实际履行、村委会无违约、不应退款的主张,李楠律师认为土地无法交付系村委会自身原因,无论合同有效或无效,村委会均负有返还承包费的法定义务。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证据效力、表见代理、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诉讼时效规则等关键点充分论述,清晰拆解村委会的上诉逻辑,用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层层击破。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李楠律师方代理意见,认定村委会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虽然本案已取得胜诉结果,但在执行环节可能还存在一定风险。李楠律师告知黄XX,若村委会不按时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的维权路径,确保当事人最终能顺利拿回30万元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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