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私教训练协议。私教课程一共9节,每节280元,总共要支付2520元,不过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公司指派王X作为专属私教。可后来王X离职了,张X的法定监护人知道后,明确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还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但公司不同意全额退还,只愿意退70%,双方协商不成,张X就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起诉,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张X一方认为,自己是基于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才订立的私教服务合同,现在王X离职,自己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经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了,所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的1680元费用。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则觉得,只同意退还70%的费用,至于为什么不同意全额退还,并没有给出明确合理的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关键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马学兵律师全面整合了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收款收据证明了张X支付私教费用的事实,转账凭证进一步证实了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情况。聊天记录则能看出张X一方明确要求王X作为专属私教,以及在王X离职后拒绝更换教练的态度。证人证言也从侧面佐证了这些情况。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以及被告违约的事实。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个私教服务是基于张X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现在王X离职了,张X不同意更换教练,那么双方就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了。所以,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是合法有据的。结合证据能够认定剩余6节课的费用是1680元,因此应该全额退还。
最终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张X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这个案子是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代理的。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进行服务消费时,即使是口头约定,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收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一旦出现纠纷,这些证据能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合同是基于对特定人员的信赖而订立的,当该人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我们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费用。
在这起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中,马学兵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全额退费。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就有290余件。正是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让他在本案中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精准提出诉讼请求,强化证据支撑,高效推进诉讼流程。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深厚专业能力的体现。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