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庭上,气氛总是格外紧张,每一个判决都关系着巨大的利益。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便是如此,而崔易蓬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崔易蓬于2003年开始执业,后来成立了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律师。多年来,他承办案件超过3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为专精,同时在股权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
在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2013年村集体将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等。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崔易蓬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他固定违约证据,调取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等证实承租方逾期付租;明确解除节点,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使合同解除;应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指出欠租事实在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不可逆转;优化诉求主张,根据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
另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共有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款近200万元由甲侄女丙、丁代领。甲与原告戊结婚十余天后去世,戊起诉要求分割甲名下补偿款并让丙、丁返还。崔易蓬接受丙、丁委托,开展权属与出资核查,梳理征收补偿明细;固定赡养事实,调取病历、走访村民;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指出戊婚姻存续时间短且未尽扶养责任;还进行程序抗辩,申请笔迹鉴定。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观点,判决丙向戊返还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系列协议性质之争及诉讼时效抗辩案中,委托人认为2013年协议是终止及补偿协议,一审法院部分支持被上诉人诉求,委托人委托崔易蓬上诉。崔易蓬精准定性协议性质,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实地调查与梳理证据。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纠正一审错误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求。
崔易蓬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多起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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