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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离婚名义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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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981人看过
导读:所谓“假离婚”在法律上是真实有效的。以“假离婚”名义买的房子,若在离婚协议中对该房产归属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未约定,一般按购房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判定。若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归出资方;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可能按共有财产分割。
以假离婚名义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判

现实生活里,有些夫妻为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或者规避一些房产限购规定,会选择“假离婚”来买房。他们觉得只是走个形式,等达到目的后再复婚。可谁能想到,这假戏有时候就真做了,到了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以假离婚名义买的房子该怎么判就成了大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假离婚”在法律上的认定

从法律层面讲,只要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不管双方内心真实想法如何,离婚登记一旦完成,法律上就认定双方婚姻关系结束。比如,小张和小李为了买二套房办了离婚手续,在法律眼里,他们就是真离婚了。

二、购房情况对房产判决的影响

如果房子是在离婚后,用一方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离婚后,小王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个人。但要是购房资金来源复杂,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或者有约定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三、有无协议约定的情况

要是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有书面协议,明确房子的归属,那么法院一般会按照协议来判决。比如双方约定离婚后买的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也会根据协议将房子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没有协议,就只能依据购房资金、登记情况等因素来判断。

四、举证责任证据收集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中,主张房子为共同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购房资金的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出资证明等;双方关于“假离婚”和房产归属的聊天记录、录音等。例如,小赵和小钱在“假离婚”时口头约定房子归双方共有,之后小钱反悔,小赵就需要拿出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五、法院判决的综合考量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等。如果一方能证明购房资金大部分是自己出的,且在婚姻关系中有更多的付出,法院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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