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上,被不起诉人A的名字格外醒目。他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负责盯梢,非法获利几百元,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
赵婧律师介入此案后,深知帮信类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她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在紧张的办案时限内采取了非常规策略。她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完整辩护策略。
一般律师可能仅关注案件表面事实,但赵婧律师深入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她发现被不起诉人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还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接着,赵婧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其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虽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赵婧律师从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此次案件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专业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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