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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抚养费与债务分割的证据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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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177人看过
子女抚养专业律师 刘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1020241176440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88993056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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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韩女士拿着结婚多年的证明和独自抚养孩子的各种票据,满心期望离婚官司里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却遭遇了丈夫对共同债务分担的异议。
离婚纠纷:抚养费与债务分割的证据博弈

刘航律师在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自执业以来已处理超800件案件。此次韩女士的离婚纠纷案件,刘航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助力韩女士实现权益最大化。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是韩女士,被告是其丈夫刘先生。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的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票据,用以证明独自抚养孩子的事实;还有房产相关证明,以及银行和支付宝借款记录来证明共同债务。然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被告收入情况的准确证明,以及被告声称已给付原告的那笔钱的去向和用途证明。

刘航律师介入后,首先申请调查令,调取被告的银行工资流水,以确定其收入情况,为合理的抚养费金额提供依据。同时,对被告所说的已给付原告的款项,律师梳理双方的资金往来记录,查看转账时间、金额和备注等信息,以判断这笔钱是否与共同债务有关。此外,律师还收集了当地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作为抚养费计算的参考。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质证称工资流水不能完全代表其实际收入,且已给付原告的钱应算作债务偿还。刘航律师回应,工资流水是证明被告收入的重要依据,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而被告所说的已给付的钱,从资金往来记录来看,用途并不明确指向债务偿还,且与共同债务的产生时间和金额都不匹配。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原、被告各承担xxxxxx元,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原告,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被告负担。

刘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关键证据的缺失,如本案中被告的收入证明和款项用途证明;其次注重证据的关联性,梳理资金往来记录以确定款项与债务的关系;最后收集相关参考数据,如当地生活水平数据,为案件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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