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货款追讨难题屡见不鲜。一家五金机械公司长期向无锡某化工设备公司供应五金工具,交易结束对账后,对方却拖欠80012元货款,多次催讨无果,这正是刘培辰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刘培辰是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律师。
接手案件后,刘培辰开始了细致的调查。他发现债务人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是上海的一家公司。凭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知识,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一股权结构是突破常规债务追索路径的关键。他果断制定诉讼策略,在起诉债务人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的同时,依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将股东公司列为被告,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过程中,两被告消极应对,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证据。刘培辰提前将交易凭证、对账文件等证据组织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在法庭上,他清晰呈现对账单,证明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属实,重点强调债务人公司系一人公司,而股东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债务人公司,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主张,判决债务人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股东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两被告连带承担。
除了这起货款追讨案,刘培辰还处理过一起个人劳务欠薪纠纷。委托人肖XX为项目负责人孙X提供劳务,孙X拖欠44000元劳务费。刘培辰指导肖XX对关键的电子证据进行系统性保全与整理。诉讼中,被告孙X拒不到庭。刘培辰向法庭清晰展示证据链条,证明劳务关系存在、欠款金额明确以及被告主体身份无误。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养成了提前做好证据准备的习惯。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他承办了千余件案件,这种严谨的证据准备习惯正是在长期的案件处理中形成的。
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中,刘培辰接受被告朱X委托。他深入分析案件,将辩护重点聚焦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他紧扣《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指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款项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债务为王X的个人债务,朱X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案件结束后,刘培辰为当事人成功追讨回了欠款或免除了不必要的债务,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而他接下来又将投入到新的案件中,作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法学客座教授,他还会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更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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