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份合同都是一座暗藏玄机的岛屿,而律师则是探寻真相、守护正义的航海家。刘阳龙,这位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事务主任兼律所副主任,便是其中一位经验丰富的航海家。
刘阳龙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为他的法律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他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就有13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更是占据了约60%的比例。他的履历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职业逻辑。从担任昭通市盐津县、大关县城乡和住建局、大关县水务局的法律顾问助理,到成为昭通市永善县法院调解员、昭通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他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使他能够从多个角度审视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同时,他还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云南省昭通市分行业务代理人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行及下属银行业务代理人,这让他在金融领域的法律事务中如鱼得水。这些经历不仅拓宽了他的业务领域,更培养了他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与他“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相契合。
接下来,让我们走进刘阳龙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XX储蓄银行支行与被告马X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未按约还款的违约责任承担以及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利息罚息等费用是否应得到支持。案件难点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和证据方面。金融借款合同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利息、罚息、复利等费用的计算复杂,且受司法保护上限限制。同时,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原告依约放款、被告违约欠款及原告实际支出律师费等关键事实,需要充分、有效的证据。
在办案过程中,刘阳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提交了营业执照、借款合同及支用协议、放款凭证、欠款明细、律师费发票、催收凭证等六组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这为法院采信原告主张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同时,他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精准提出还本付息、支付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等诉讼请求,明确了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基数、期间及标准,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兼顾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他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阐释法律依据,就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核心问题进行专业抗辩和主张,协助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马X需偿还借款本金43000元,支付截至2025年4月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7122.25元,并支付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支付原告律师费25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刘阳龙律师的专业操作不仅让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全部欠款本金、支持截至起诉时的利息罚息复利,还成功主张了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明确了后续利息罚息的计算标准及司法保护上限,为原告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全面实现债权划定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金融债权。
刘阳龙律师以其专业、高效的服务,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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