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亲戚间的24.5万元转账被起诉,原告仅凭借转账记录主张为借款,而被告虽清楚是委托投资款,但证据零散,难以清晰证明款项性质,面临较大败诉风险。2024年5月,被告找到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求助,此时距离开庭仅剩一个月时间。
张燕梅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1500+案件,在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经验丰富,尤其擅长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面对此案,张燕梅律师第一反应是不能被原告的转账记录牵着走,要从双方真实的交易意图和背景入手,挖掘能证明款项为委托投资款的证据。
张燕梅律师熟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程序规则,深知在这类案件中,款项性质的认定是关键。在紧张的一个月时限内,她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一般代理律师可能仅围绕转账记录进行简单质证,但张燕梅律师没有局限于此。她深入调查,找到了《退股协议书》和前案调解书((20xx)皖xxx民初xxx号),这两份文件能够证明款项与委托入股安徽XX公司的关联性。同时,她还找到了双方的通话录音,其中原告亲口承认了“委托入股”的事实。
如果按照普通代理的方式,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陷入被动,错失证明款项性质的关键节点。而张燕梅律师通过精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成功重构了法律关系。她突破了原告表面的转账记录证据,以“委托合同非借贷”颠覆了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复用前案生效调解书固定“退股款追索”事实,阻断了原告的二次追责;通话录音中原告对委托关系的自认,成为否定借贷合意的核心证据。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的主张,认定24.5万元为委托投资款,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了原告诉求,案件受理费2994.5元由原告自负。不过,虽然本案胜诉,但考虑到亲戚间后续可能还会有其他纠纷,张燕梅律师告知被告,若原告后续再有不合理的主张,可凭借此次判决和现有证据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被告保留了应对后续问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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