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房屋过户遇阻,看律师如何助力拿回房屋份额

离婚后房屋过户遇阻,看律师如何助力拿回房屋份额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896人看过
导读:2017年1月9日,某X1和某X2这对曾经的夫妻,在青岛市xx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他们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单元x户的房屋归男方某X1所有,女方某X2自愿放弃所有权,剩余贷款由某X1承担。之后,两人还在2017年2月27日到青岛市xx公证处对这份财产分割协议进行了公证,再次确认房屋归某X1个人所有。
离婚后房屋过户遇阻,看律师如何助力拿回房屋份额

可事情并没有这么顺利。离婚后,某X1一直按时还着房贷,某X2却一直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某X2给出的理由是,后来他们签过赠与协议,要把房子给女儿xxx,而且房子的首付款xx万元是她的婚前财产,某X1得把这部分钱还给她。

某X1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谦律师,将某X2告上了法庭。王谦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双方提供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书》《不动产赠与协议书》,还有多份涉及某X2个人债务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

王律师发现,虽然2019年5月9日双方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女儿xxx,但这份协议签订后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也就是说赠与行为并没有完成。而且,某X2所涉及的个人债务都是在离婚后产生的,与某X1无关。另外,经过询问,女儿xxx也表示知晓房屋情况,同意父母撤回赠与,让房屋归父亲某X1所有。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某X1和某X2在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是双方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某X2的抗辩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所以,法院判决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单元x户的房屋归原告某X1所有,剩余贷款也由某X1偿还。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第一,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写清楚,最好进行公证,这样能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第二,如果签订了赠与协议,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不然赠与行为可能不生效。第三,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王谦律师凭借自己近二十年的执业经验,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淀。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财产分割和赠与问题时格外从容,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某X1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