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某某和于XX结婚后,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可于XX却在2015年与李XX发展成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于XX通过银行转账、购置房产、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手段,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送给了李XX。申某某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于XX去世处理后事时,才发现这一惊人的事实。
申某某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财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赠给他人。她认为,于XX的赠与行为不仅侵犯了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而且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同时,她觉得李XX取得这些财产属于不当得利,于是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李XX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
而李XX则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她声称自己并不知道于XX已婚,是被于XX欺骗,是受害者,双方不存在不正当关系。她还指出申某某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的情况,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此外,李XX称自己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这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表示自己曾在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是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最后,她还提出申某某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申某某委托的律师团队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们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原被告及于XX的通讯记录、聊天记录、于XX向被告的多平台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证据。这些证据旨在证明申某某与于XX的合法夫妻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于XX与李XX存在长期婚外不正当关系;于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XX的具体金额及财产形式;李XX所在公司系于XX实际控制,其领取的工资社保实质为变相赠与。
不过,李XX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证明目的提出异议。她辩称自己不知晓于XX已婚,部分转账系正常交往,反向转账应抵销,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并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公司工商档案等证据予以反驳。面对李XX的抗辩,律师团队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李XX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她的抗辩理由。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这起案子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于XX的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于XX在未与申某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违反了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李XX取得财产无法律和事实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关于诉讼时效,于XX与李XX的不正当关系持续至2022年于XX去世,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起算,且申某某在二人初始交往阶段并不知晓该婚外情,所以申某某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对原被告双方的转账流水当庭对账核算,确认于XX通过多平台向李XX转账合计536200.84元,即便小额转账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申某某有权主张返还;同时认定于XX为李XX购置房产、车辆的直接付款及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合计544875.48元,为李XX支付的海南旅游费用按一半核算为17996.5元,上述款项均应返还。而李XX主张的大额反向转账系于XX实际控制的公司向其转账后又转回于XX,属于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其余小额反向转账多为具有特殊含义的赠与性质,系李XX对自身财产的处分,与于XX的无权处分行为并非同一性质,故不予抵销。另外,李XX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于XX一人公司,公司向李XX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属于公司经营行为,并非于XX的个人行为,所以对申某某要求返还该部分款项的诉求不予支持。同时,申某某以保险公司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系其自主选择,该保函费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故由申某某自行负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X向原告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xxx.8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判令被告李XX自2022年7月6日起至财产全部返还之日止,以xxx.8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470元,由原告负担6341.38元,被告负担13128.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这个案子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其擅长,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在建设工程、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经验丰富。同时,鲁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凭借十余年的人力资源工作经验,承办此类案件达16件,此外还办理过侵权类、执行类、婚姻家庭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服务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擅自将财产赠与他人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如果你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涉及财产的问题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盲目行动。
这起案件中,申某某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鲁春雷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他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处理本案中的各种争议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面对被告多个抗辩理由时,精准的判断和论证让案件的走向更加清晰。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正是因为他的专业和负责,才让申某某的合法诉求得到了支持。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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