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上,原告杨女士曾在2024年8月起诉离婚被驳回。这对于想结束婚姻的她来说,无疑是沉重一击。但在第二次起诉时,她委托了李伟玲律师。
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婚姻家庭领域尤为专精。面对杨女士的案件,她深知二次起诉离婚也并非易事。《民法典》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但实际操作中,要让法院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离婚,难度很大。
李伟玲律师熟悉离婚案件的程序规则,她精准把握二次起诉的法律要点,充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时间紧张且情况复杂。按照常规代理,可能无法充分考虑子女意愿和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抚养费。但李伟玲律师在紧张的时限内采取了非常规策略,她积极收集提交子女意愿材料,并合理设定抚养费标准。
最终,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原告还享有探望权。虽然案件顺利判决,但李伟玲律师也提醒,后续若在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出现问题,杨女士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为当事人保留了应对后续问题的权利,在个案中守护了公平正义,传递了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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