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黄晓阳律师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在深圳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这句话得到了生动体现。原告郭女士与被告孙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被告以房屋被查封为由不履行合同,且辩称对查封不知情,还提供证据称原告已知查封情况。面对这一不利局面,黄晓阳律师没有退缩,他坚信纠纷总有解决办法。通过仔细分析案卷,他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对房屋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无查封情况,于是从这个角度入手,将房屋被查封问题归责于被告。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万余元。
“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再次品味这句话,它指引着黄晓阳律师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找到方向。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乙公司以原告甲公司迟延交货为由,主张自己迟延付款是正常抗辩行为,并反诉原告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黄晓阳律师反复研究涉案材料,确定从甲公司交货的前提着手,指出乙公司提供物料不及时才导致甲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且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对质量不合格货物进行了免费返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为甲公司追回货款及迟延付款违约金。
当面对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时,黄晓阳律师依旧践行着这句话。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案件看似毫无转机。但黄晓阳律师没有放弃,他多次研究案卷,从犯罪事实中寻找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或减轻法定情节。经过与法官多次沟通,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在黄晓阳律师的执业生涯中,他始终相信,只要用心寻找,就一定能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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