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报酬拖欠维权案中,存在一个致命的证据缺口:原告与被告一仅为口头约定劳务报酬,缺乏书面合同。并且被告一和被告二相互推诿责任,这使得案件的证据链十分脆弱,维权难度极大。罗心艳律师接案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证据收集方式,而是从劳务事实本身入手,去固定原告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劳务报酬45000元的相关证据。
2024年7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按照一般的劳务纠纷案件处理路径,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陷入僵局,但罗心艳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采取了非常规的策略。在庭审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她充分利用举证期限,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质证。她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同时就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及维权费用的主张进行详细说理。
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她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亦未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的抗辩虽否认与被告一的合同关系,但无相反证据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罗心艳律师熟悉庭审程序规则,在紧张的庭审时限内,通过精准的策略和有力的辩论,为案件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如果是普通代理,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或者辩论不力,错失胜诉的机会。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因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关系,亦未举证证明已支付的劳务报酬由被告二支付,故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关于逾期利息,法院酌情支持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因双方未约定维权费用,法院对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未予支持。
从接案到结案,罗心艳律师高效推进程序。2024年7月立案,法院很快作出判决。罗心艳律师代理此案未申请任何延期,实际开庭1次,提交书面材料3份。当事人仅到庭1次,其余程序由罗心艳代为完成。从当事人委托罗心艳律师到收到被告支付的劳务报酬及逾期损失,共历时[X]天,体现了罗心艳律师在程序推进中的效率意识,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了核心维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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