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XX试图以款项为项目押金为由否定借贷关系,若其抗辩成立,原告的债权将无法实现。吴震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抓住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以此为突破口展开维权工作。
吴震律师接案后,凭借2018年开始执业积累的丰富经验,立即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他仔细审核《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2018年至今,吴震律师已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其中不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得心应手。
庭审中,被告XX到庭抗辩,称案涉二十万元是合作土地置换项目时支付给村民的土地平整押金,并非个人借贷。吴震律师针对此抗辩意见充分举证质证。他指出,被告XX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推翻《借条》所确认的借贷事实,其抗辩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同时,吴震律师依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就借贷关系效力、本金认定、逾期利息计算等问题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阐述法律适用逻辑。
吴震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银行转账记录也能证明款项的交付。而被告XX仅口头抗辩,无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初步认为被告XX的抗辩有一定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审查。吴震律师补充理由称,从证据的证明力来看,借条和转账记录的证明力明显大于被告XX的口头陈述。并且,民间借贷中,借条是常见的债权凭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最终,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XX与被告XX之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
关于保证责任部分,吴震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指出因案涉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原告起诉时已超过法定保证期间,亦无证据证实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故被告B的保证责任依法予以免除。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对本案作出裁判。最终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XX偿还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B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XX承担。
在整个案件中,吴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锁定法律关系,有效击破不实抗辩,专业适用法律规范,厘清各方责任边界,高效推进诉讼程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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