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和丈夫李先生原本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没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李先生觉得自己处理家里的钱问题不大,在离婚诉讼前后,没和张女士商量,就把一大笔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转账、代付购房款的方式给了他的亲属赵先生。
张女士发现后慌了,自己试着和李先生、赵先生沟通,想让他们把钱还回来,可对方根本不理她。张女士心里又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张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陕西恒欧律师事务所的王航律师。王航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不少婚姻家事方面的案子。
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李先生转账时并没有合理的事由说明,这是个关键细节。这个细节能证明李先生是擅自赠与财产,而不是正常的家庭事务支出。
围绕这个细节,王律师指导张女士收集证据。他们翻查银行流水、微信支付记录,找出购房凭证,还参考之前的判决书,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到了庭审的时候,王律师提出,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主观上存在恶意,赵先生不属于善意取得,所以赠与行为无效。对方则坚称这是正常的亲属间经济往来。双方激烈交锋。
张女士坐在法庭上,紧张得手心都是汗。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赵先生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女士返还财产六十余万元,还要按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按比例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张女士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转账时备注用途,保留好凭证,避免财产说不清。第二,发现配偶擅自转移财产,及时咨询律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婚内财产不能随意处置,侵害配偶权益会受到法律制裁。在这个案子里,王航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事实,让张女士成功追回60余万元,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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