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离婚后,杨先生只给了一部分钱,剩下的应付款和房贷都没按约定来。廖女士为了卖房,只好自己先垫付了211,954.74元的银行贷款本息。自己辛苦垫付,对方却不履行协议,廖女士实在气不过,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委托了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都燕果律师及其团队,把杨先生告上了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要求杨先生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和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到了庭审的时候,杨先生对欠款金额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提出了异议。都燕果律师围绕《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款项支付凭证、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核心证据,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论证。都律师强调,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杨先生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女士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杨先生还欠廖女士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廖女士为卖房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根据协议和公证书内容,应该由杨先生承担。最终,法院判决杨先生向廖女士支付586,454.74元,还承担了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不少东西。首先,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把各项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都写清楚,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其次,遇到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像本案中的款项支付凭证、银行结清证明等,这些都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最后,必要的时候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帮你梳理案件事实,组织证据链,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都燕果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四川大学的学习经历打下了坚实基础)和多年的执业经验,成功地为廖女士讨回了公道。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带领团队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正是因为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时,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找准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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