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原告为成都某公司,被告是四川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0万余元装修款拒不支付。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装修施工合同、验收单以及增项确认等,但缺乏能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的保障措施。
梁玉蓉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合同、验收单、增项确认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同时,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程序上筑牢委托人债权保障防线。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程价款,验收单证明工程已合格交付,增项确认说明了工程价款含增项的具体情况。被告未到庭,未提出质证理由。梁玉蓉律师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强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违约行为。
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梁玉蓉律师的诉讼主张,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川某公司向成都某公司支付装修款10万余元;判令被告以10万余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5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3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梁玉蓉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了先全面梳理核心证据以锁定争议焦点,再根据案件情况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债权的方法论。通过快速梳理完整证据链,制定贴合案情的诉讼方案,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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