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为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冯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冯某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保险合同。冯某一气之下,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争议焦点一:冯某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认为,冯某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还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某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已经就健康事项对冯某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某投保的时候已经61岁了,高血压是这个年龄段的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某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争议焦点二: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全部否”选项的真实性
保险公司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二审法院查明,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其业务员已经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某进行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里的“全部否”选项,也没办法确定就是冯某本人操作的。
争议焦点三:冯某是否存在带病投保恶意
冯某投保的时候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某存在带病投保的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于保险公司的询问,要如实回答,别想着隐瞒。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和保险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投保单、录音录像等。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不要慌,先看看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合理,要是觉得不合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这起案件中,冯某在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困境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这不仅维护了冯某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一眼就看出了保险公司在询问义务履行和证据证明力方面的问题关键所在。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打下的扎实功底,也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
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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