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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30%股东遇公司僵局难破,律师助力成功诉请解散公司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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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178人看过
公司解散专业律师 戴芬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3年
律所: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3119363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743587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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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朱某主张解散杭州某公司,被告及多数第三人虽同意但强调需清算。戴芬芳律师通过收集公司停止经营、股东矛盾、股东会失灵等证据支持原告。法院采纳原告主张,认定公司具备解散条件,判决公司解散,打破股东僵局,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持股30%股东遇公司僵局难破,律师助力成功诉请解散公司维护权益

朱某作为持有杭州某公司30%股份的股东,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困境。公司自2021年底停止经营后,各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朱某无法正常查看公司完整账目,也不能参与管理运营,长期无法行使股东权利。而且各股东虽有意解散公司,但因个别股东消极应对,始终无法形成书面决议,公司陷入了僵局。2024年,朱某到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距离他的权益进一步受损的风险越来越大。

戴芬芳律师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在股东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面对朱某的困境,戴芬芳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她决定全面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朱某的诉求。

距离朱某寻求帮助过去了第1天,戴芬芳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后,立即开始梳理案件材料。她仔细研究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等文件,明确了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和公司的基本架构。第2天,戴芬芳律师联系了朱某,详细询问公司停止经营后的具体情况,包括股东之间的沟通方式和矛盾焦点。第3天,戴芬芳律师从朱某处获取了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等证据,这些证据显示了股东之间在经营管理、出资、财务披露等方面的矛盾。第4天,戴芬芳律师前往公司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公司因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进一步证明了公司经营的困境。第5天,戴芬芳律师整理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并与团队成员进行讨论,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第6天,戴芬芳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正式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2024年,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戴芬芳律师在法庭上充分阐述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事实,包括公司停止经营、股东之间矛盾重重、股东会失灵等情况。她还指出,朱某作为占股30%的股东,有权提起解散诉讼,且公司已具备解散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戴芬芳律师的观点,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判决公司解散

不过,案件尚有后续程序。公司解散后,各股东应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戴芬芳律师告知朱某,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她会全程提供法律支持,确保朱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债务问题,她会协助朱某合理分担债务,避免朱某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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