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以拖延办理股权变更等方式违约,原告的权益面临严重威胁。2014年执业的吴俏俊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了通过律师函固定解除事实这一关键机会,为原告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吴俏俊律师接案后,立即着手梳理案件。2014年开始执业的她,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数百起各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她首先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合作协议、工商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精准梳理代持股委托关系。
2021年,吴俏俊律师以原告名义向被告发送律师函,明确提出解除《合作协议》,要求被告履行变更股权登记、支付欠付工资并返还垫付款。律师函发出后,吴俏俊律师密切关注被告的反应。然而,被告并未作出积极回应。
在庭审前,吴俏俊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的违约事实。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第六十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原告有权行使任意解除权,且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庭审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吴俏俊律师在法庭上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强调原告的合法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于2021年作出判决,确认《合作协议》已解除,被告需协助原告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并支付工资差额及垫付款合计47713.5元。
吴俏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为原告追回损失,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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