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A企业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建筑公司书面指定了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A企业依约足额供应了水泥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然而建筑公司仅支付了少量货款,便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在经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建筑公司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A企业无奈之下委托攀枝花杨杭川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提出的一系列抗辩理由看似有理,“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说法容易混淆视听。而且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如何争取到合理的违约金也是一大挑战。同时,被告还提出了“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不成立理由,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这些难点,攀枝花杨杭川律师迅速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他直接否定了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因为合同中明确指定了该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其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接着,杨律师构建闭环证据链,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有力地证明了A企业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
在处理违约金问题上,杨律师采用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他既从法律层面阐述合同约定的合理性,又从情理角度说明A企业因被告逾期付款所遭受的损失,最终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对于被告提出的其他不成立理由,杨律师逐一进行驳斥,全面击破被告的虚假抗辩。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可能会因为对方提出的看似合理的理由而产生动摇,没有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在证据收集方面不够全面,导致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结算和付款的条款。最重要的是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交易过程中及时取得相关的凭证,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当遇到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攀枝花杨杭川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A企业挽回了损失,也为我们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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