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对委托人来说是噩梦般的一天。他在家中踩着梯子擦玻璃时,不慎从1.5米高处坠落。多发性大脑挫裂伤、脑内血肿、多发颅骨骨折、外伤性脑脊液耳鼻漏等多处损伤,让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不仅身体饱受折磨,高额的医疗费用也如巨石般压在他的心头。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委托人满心期待着保险公司能给予理赔,缓解他的经济压力。然而,与保险公司的协商却陷入了僵局。保险公司仅同意按比例赔付医疗费,还拒绝赔付住院津贴和鉴定费。委托人四处求助无门,焦虑和无助如潮水般将他淹没,他不知道该如何打破这困局。
在朋友的推荐下,委托人找到了张晨阳律师。张晨阳多年来承办近千余件各类案件,在处理合同事务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她的专业让委托人看到了一丝希望。
张晨阳拿到案件材料后,立刻开始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她凭借在长治学院系统学习法学核心理论与实务技能积累的专业知识,一眼就发现了保险合同中关于医疗费按比例赔付、住院津贴免赔的条款存在问题。她深知,这些条款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而保险公司未对该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也无证据证明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该条款内容。
在收集证据阶段,张晨阳凭借参与多起复杂案件积累的经验,有条不紊地收集着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她知道,每一份证据都可能成为胜诉的关键。她收集了委托人的病历、医疗费发票、鉴定报告等,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保险公司抛出了投保单及保险条款作为证据,坚称应按条款约定进行赔付。张晨阳从容不迫,凭借曾参与长治市有社会影响力的涉黑案件所锻炼出的严谨逻辑思维和扎实法律功底,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提出了核心意见。她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清晰有力地阐述了保险免责条款应属无效,鉴定费系为查清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她的发言掷地有声,让法官和保险公司都对她的专业能力刮目相看。
最终,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委托人心中那块沉甸甸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的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这场官司不仅为他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更让他重新找回了对法律的信任,内心的秩序也在这场胜利中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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