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原告曾XX一脸焦急,他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稀里糊涂成了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这给他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而站在他身旁,为他全力维权的,正是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
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自2008年开始执业,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丰富的执业经历让她在民商事与公司法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这次的工商变更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对她来说是一次新的挑战,但她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在案件中,被告七星市监局认为自己已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其作出的变更登记行政行为合法。第三人某某寨公司及彭X也坚称变更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冒用原告身份信息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局面,何小艳没有丝毫退缩,她紧紧抓住证据链,逐一分析各个细节。
原告提供的证据中,企业工商档案显示申请材料上的签字并非原告本人所签,指印也非本人所捺。何小艳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她深入研究这些证据,结合原告的实际情况,如原告仅有小学文化、常年打零工、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有力地论证了原告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变更登记不能反映其真实意思。
在质证环节,何小艳更是展现出了出色的应变能力。被告和第三人对原告提供的部分证据提出异议,但何小艳沉着应对,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法律依据,反驳了对方的观点。她指出,第三人提供的所谓原告签名的文件存在诸多疑点,如股权转让协议上彭X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且与工商登记档案中的材料不符,申请变更登记时间与文件形成时间存在矛盾等。
何小艳的细致和认真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反复核实和分析。她深知,在法律面前,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小艳的观点,认定该变更登记不能反映原告曾XX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情形,判决撤销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8日对原告曾XX为某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行为。
何小艳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注重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在这个案件中,她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挽回了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位优秀律师的职业担当。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专业立所、客户至上”的理念,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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