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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为纲,过错为目——婚约彩礼纠纷的双重决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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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173人看过
彩礼专业律师 刘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720251187271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1990668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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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江门的刘欣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年执业经验,擅长刑事、民商事、婚姻家庭等领域。在李XX诉吕XX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要求被告吕XX退还剩余彩礼81000元,其主张的依据是婚后未共同生活。而被告吕XX面临的初始困境在于需证明收到的彩礼金额以及已退还部分彩礼的合理性,存在证据缺口。刘欣律师作为吕XX的代理律师,采取了精准区分款项性质、指出原告过错等抗辩策略。庭审中双方就彩礼范围和返还问题展开激烈交锋,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从本案中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
性质为纲,过错为目——婚约彩礼纠纷的双重决胜点

在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中,原告李XX与被告吕XX经婚姻介绍所介绍于2023年7月相识,商议缔结婚姻。李XX主张向吕XX支付彩礼共计96000元,二人于2024年2月1日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2025年8月7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吕XX方退还彩礼15000元,李XX认为双方婚后未共同生活,要求吕XX退还剩余彩礼81000元。原告提交了微信转账凭证、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法律条文,认为婚后未共同生活,彩礼应返还。

被告吕XX初始面临诸多不利事实。李XX主张高额彩礼,而吕XX需证明仅收到30000元彩礼且已退还15000元。证据缺口在于要区分清楚哪些转账属于彩礼,哪些是日常开支。

刘欣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切入。针对原告主张的高额彩礼,律师指出李XX每月支付的30003500元是生活费用,不属于彩礼,只有2024年1月21日一次性支付的30000元为缔结婚姻的彩礼。同时,提出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李XX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在法律适用上,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抗辩。

庭审中,双方就彩礼范围的认定进行了关键交锋。原告方强调微信转账的总额应认定为彩礼,而刘欣律师指出,根据生活常识和法律规定,每月定期的转账更符合日常开支的性质,并非为了缔结婚姻的彩礼。通过对转账时间、金额规律等细节的分析,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观点。法院认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李XX每月支付的费用是生活费用,不属于彩礼,2024年1月21日一次性支付的30000元为彩礼。双方登记结婚后存在实际共同生活,离婚时吕XX方已退还15000元彩礼,可认定双方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李XX主张返还剩余彩礼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李XX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26元,减半收取913元,由原告李XX负担。

从该案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区分款项性质,明确彩礼与日常开支的界限;二是强调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以此作为彩礼无需全部返还的依据;三是指出原告存在的过错,为被告争取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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