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作为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和业务推广。案发后,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然是从犯,但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还判了罚金。老刑当庭没上诉,等判决书送达后,他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就只剩两天了,这可真是火烧眉毛了!
老刑家属当时那叫一个着急,他们知道错过上诉期,这判决可就生效了。要是不及时上诉,老刑就得在牢里待两年多,这谁能接受啊?而且一审认定的涉案金额那么大,他们心里也犯嘀咕,觉得可能存在问题。但他们自己又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办,差点就错过上诉的机会,让老刑在牢里多待一段时间。
就在这紧急关头,任筱雯律师登场了。任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经深耕多年,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立刻展开行动。当天就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他上诉期限和改判的可能性。老刑一听还有改判的希望,马上表示愿意上诉。任律师当即起草上诉状,第二天就递交到了二审法院,这才确保老刑的上诉权利没有因为期限届满而丧失。
任律师做的关键一步,就是全面阅卷,核实涉案金额。她调取了一审的全部卷宗,逐笔核对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这一核对可不得了,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和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根本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任律师就据此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该核减。同时,她还和老刑家属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性。家属多方筹措,在二审期间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还承诺配合后续清退。然后,任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辩护意见,指出老刑是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又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任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判决后就获释了,在社区接受矫正。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十天,一定要注意时间,一旦错过判决就生效了。
第二,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比如退赃,可能会影响改判结果。
第三,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
在这个案子里,任筱雯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经验,抓住了一审涉案金额认定有误这个被忽略的点,及时为老刑上诉,还通过让家属退赃等方式,为老刑争取到了改判缓刑的机会,不愧是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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