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于某某和儿子于甲、于乙,以及赵X的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和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心急如焚。他们深知自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于是委托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
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在接手案件后,运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制定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相关统计公报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被告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五原告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也由被告负担。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个醒,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和责任方积极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刚律师在执业多年里,参与办理过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还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也颇有建树。此次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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