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连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二被告因商务酒店装饰装修工程产生了纠纷。这起案件存在诸多复杂情况,案涉工程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没有对账单和工程结算单。工程完工后,原告主张二被告尚欠工程款856158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在这个关键时刻,胡多兵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胡多兵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自2017年起在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4201810016926。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债权债务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在合同买卖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胡多兵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分析证据要点。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开始与被告方进行高效沟通协商。在这个过程中,胡多兵律师展现出了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的能力。针对无正式书面合同的装饰装修纠纷,他快速梳理案件事实、锁定争议焦点,为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胡多兵律师的努力,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调解,达成了双方均认可的调解协议。原告诉请工程款856158元,经调解确定最终被告一次性支付欠款金额为716000元,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再退回,这使得原告的资金周转得以恢复。同时,协议对逾期付款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实现了双方权益的平衡。并且约定案涉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彻底消除了双方后续的法律争议。
胡多兵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凭借出色的谈判协商能力,在庭审中搭建起原被告沟通的桥梁,推动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他从欠款金额、支付方式、费用分担等多方面为原告争取最优结果,既降低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又缓解了资金压力,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胡多兵律师熟练掌握民商事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专业、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高效解决了这起装饰装修类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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