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上诉是否还得缴纳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时,应当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此为法定诉讼义务。
核心要点:
1.预交义务:上诉需在提交上诉状时或法院指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含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必要费用),逾期未交且未申请司法救助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办法》第22条)。
2.费用计算:
财产案件: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受理费(《办法》第17条);
非财产案件(如离婚、人格权纠纷):按一审案件受理费标准预交。
3.司法救助例外:上诉人因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办法》第44-48条),并非直接免除预交义务。
4.最终承担:上诉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判结果比例分担,但预交义务由上诉人先行履行。
综上,上诉必须预交诉讼费,无正当理由拒不预交将丧失上诉权利。建议上诉人在上诉时同步办理诉讼费预交手续,或及时申请司法救助以保障上诉权。
二、继续上诉是否还需要缴纳诉讼费用
1.继续上诉一般要交诉讼费用,上诉时上诉人需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若双方都上诉,各自预交。
2.上诉人上诉期内未预交,法院会通知7日内补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能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3.特别程序审理等法定情形,不用交受理费。
4.上诉案调解达成协议,诉讼费用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三、继续上诉是否还要交打官司的费用
1.继续上诉一般要交打官司的费用,它属于诉讼费用。不服地方一审判决、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需交案件受理费。
2.上诉费金额和一审受理费标准差不多。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交。
3.若交诉讼费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未按规定交上诉费,法院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在探讨继续上诉是否还得缴纳诉讼费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一般来说,继续上诉是要缴纳上诉费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另外,如果是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退回已收取的上诉费,再次上诉时则需重新缴纳。若您对于继续上诉的诉讼费缴纳标准、申请司法救助的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