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到了该还钱的时候,王和李却没了动静。杨先生着急了,自己上门找他们催款,可王却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也就是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没付清为由,拒绝还钱。杨先生又气又急,感觉自己的钱打了水漂,焦虑得吃不下睡不着。
无奈之下,杨先生四处打听,辗转找到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执业多年,承办案件超160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经验丰富。
李超律师仔细梳理案情时,发现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不还钱,但这个条件若长期不成就,杨先生的权利就无法实现,王存在消极阻止条件成就的情况。这一细节成了扭转案子走向的关键,能证明付款条件其实已经成就。
接着,李超律师制定了核心诉讼策略。他翻找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这是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的借贷法律关系。庭审中,王还提出“被胁迫签字”等主张,李超律师提交完整证据链进行驳斥,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庭审过程中,双方激烈交锋。杨先生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律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杨先生的主要诉讼请求,王要支付本金776,096元及利息,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听到判决结果,杨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舒了一口气。
法律建议:
第一,合伙转借贷,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第二,保留好账目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遇到纠纷及时咨询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警示咱们,签合同、做交易都要留个心眼,有问题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权。别害怕困难,办法总比问题多。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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