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原告汪X受雇于被告杨X从事半挂牵引车驾驶工作。一次运输机制砂时,因物流公司装料错误致车辆严重超载,卸料过程中车辆侧翻,汪X受伤。汪X自行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杨X与物流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7035.3元。此时,杨X面临着巨大的赔偿压力和法律纠纷的困扰,他急需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为他维护合法权益。
在这样的情况下,杨X委托了湖北襄阳龚傲冬律师代理此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他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精品打磨。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明确了我方的诉讼请求。他认为本次事故系原告操作不当及物流公司装货导致,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场,也未指使原告在超载情况下行驶,杨X无任何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他指出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不符合最新鉴定规则,应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且原告部分诉请金额过高,请求法院依法核减。
在庭审过程中,龚傲冬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有力论证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现场指挥超载行驶,亦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或管理上的重大过失,成功将杨X的责任比例控制在30%,而非原告主张的连带或主要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他精准的专业研判能力,能够快速精准梳理案件焦点、预判案件走向。
针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龚傲冬律师指出其未通过杨X及物流公司,程序存在瑕疵。同时依据鉴定规则变化,主张后续治疗费不应在本案中一并支付,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15000元诉求。这展现了他出色的证据把控能力,擅长证据搜集、整理、质证,深挖案件细节与证据链条。此外,龚傲冬律师还争取到杨X前期垫付的22634.57元医疗费在判决中被全额从赔偿额中扣减,避免了重复计算或无法抵扣的风险。对于原告主张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经龚傲冬律师结合案情抗辩,法院最终支持2000元,且由杨X与物流公司对半承担,进一步减轻了杨X的负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汪X自身存在较大过错,自担50%责任;杨X承担30%赔偿责任;物流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杨X最终支付总额为51316.39元,较原告最初索赔金额237035.3元大幅降低约78.4%。龚傲冬律师通过专业代理,成功为当事人杨X减少了约18.6万元的赔偿压力,充分体现了在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中,精准划分过错责任、严格审查损失项目及证据的律师价值。他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展现了在民商事领域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卓越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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