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时间一天天过去,公司依旧没动静,卢某这才慌了神。他自己试着去找公司要账,可公司就像个空壳,根本没人搭理他。卢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心里充满了焦虑和绝望。
在朋友的介绍下,卢某找到了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天成律师。吴天成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擅长疑难执行案件和民商事诉讼。
吴律师在梳理案情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公司股东张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这可是扭转整个案子走向的关键,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让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吴律师制定了核心诉讼策略,将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为了固定证据,吴律师仔细翻找公司的资本结构和历史沿革资料,调取相关银行流水,确保证据充分。
庭审前,在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方认识到难以推卸责任,主动提出和解。卢某一开始很紧张,担心和解不成还要继续打官司。当听到对方愿意全额归还本金时,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整个人也释然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卢某的债权得以全额实现。
法律建议
第一,遇到公司无财产执行时,及时查找股东出资情况,看是否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第二,保留好与债权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等。
第三,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公司无财产执行的困境,债权人并非毫无办法。在这个案子里,吴天成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地抓住股东未出资这一关键细节,成功帮助卢某全额追回欠款,体现了专业律师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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