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6年说起,当时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月45000元,b公司先预付15万押金。合同约定2016年7月31日免租期满后,支付起租期到2016年底的租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支付年租金的25%,也就是135000元。要是逾期十日支付租金,除了补交租金,每天还得按日租金总额1%交违约金;逾期二十日以上,按日租金总额10%交违约金;逾期三十天,a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也不退。
然而,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把企业名称变更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又和c公司签了《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减少到982㎡,承租期限不变,租金从2018年9月1日起算,每月29460元。可c公司就是不按约定来,多次拖缴、欠缴租金。2020年6月11日,a公司也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催c公司交租金,c公司依旧我行我素。
这时,d公司找到了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袁苏律师在合同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其中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约60%。袁律师接手案件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因为a公司和b公司都进行了主体变更,所以应由后续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袁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能学到不少东西。首先,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像租金支付时间、逾期违约金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依据。其次,如果对方违约,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发函督促,保留好相关证据。最后,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多年来专注民事领域,在合同类案件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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