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案件的处理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是当事人常面临的难题。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公司债务的案件里,部分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使自身“空壳”化,逃避债务,让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在这样的行业痛点下,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成功解决了多起复杂案件。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承办的(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此时,作为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的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一常规思路。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这种对案件深入挖掘的能力,正源于她多年来承办大量民商事案件所积累的经验。
郭律师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诉讼策略的调整,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充分体现了她作为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在处理公司债务案件时的专业判断。
在庭审中,郭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还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除了这起包租公司“跑路”纠纷案件,郭寿瑶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同样表现出色。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周X与被告陈XX存在借贷关系,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郭寿瑶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陈XX归还原告周X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郭寿瑶律师深耕于民商事业务,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同时在股权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这一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为推动民商事法律的实践应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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