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这起案件的委托人想购置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委托人要交30000元定金,当作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还得在协议签订7天内签正式合同。协议里把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这些都写得清清楚楚。
委托人按约定付了定金,之后要求签正式合同,却被被告方要求等着通知。后来,委托人又按被告方要求付了207240元购房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拒绝签正式买卖合同,也不退还已付的钱。委托人一打听,才知道这预售的房子根本就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没办法,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这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1.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要担责
法院查明的事实:案涉认购协议书上明确卖方是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普洱XX公司,而且两家公司都在协议上盖了章。
双方各自主张: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自己和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有案涉房源,也没收到钱,不该承担责任。李熙律师则认为,认购协议书上有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盖章,这是它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因为没实际收款、主体独立就不承担合同义务。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李熙律师的理由。因为协议上盖章确认,就说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成为合同一方,要受合同约束,不能以那些理由免责。
2.被告方是否构成违约及如何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方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和委托人签了认购协议,收了定金和首付款,还拒绝签正式买卖合同。
双方各自主张:李熙律师认为被告方构成根本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被告方没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支持了李熙律师的观点。被告方没证就卖房,还不签正式合同,明显违约,按法律规定得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
3.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是否该支持
法院查明的事实: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了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双方各自主张:李熙律师认为这是实际损失,该支持。
法院最终认定:因为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就没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1.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一共267240元。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先确认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可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关键。签合同的时候,要把各项条款看仔细,特别是关于定金、付款方式、签约时间这些重要内容。要是开发商有违约的迹象,比如拖着不签正式合同,要及时收集证据,像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啥的,方便以后维权。
这起案件中,法院判决解除认购协议,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款,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得到了实现。李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和负责。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她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从2018年执业至今,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处理过百余起成功案例。正是这些积累,让她在这起案件中能准确抓住关键,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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