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WX与被告ZX曾存在合作关系,被告原为原告投资公司的员工。双方约定以出具借条的形式由原告预付XX万元款项,被告以酒水销售业绩抵扣该款项,业绩不达标则按比例退款。原告依约分两次转账合计XX万元,但被告仅完成XXX元业绩,尚欠XXX元未予返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在此情况下,原告WX于20XX年XX月X日委托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向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沈玉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自2014年执业至今,在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提供法律服务。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接手案件后,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与委托人WX深度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他发现本案并非简单民间借贷纠纷,而是基于合作提成预付的合同违约纠纷。这一准确的判断,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了确保案件胜诉,沈玉玮律师重点收集、整理并固定了案涉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业绩结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Z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面对这种情况,沈玉玮律师并未放松,而是精准把握缺席审判的法律要点。他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庭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明确被告未按约定完成业绩已构成根本违约,详细论证原告主张的款项返还、资金占用费及律师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他还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成功冻结被告等额财产,从源头规避后续执行风险,全方位保障委托人的债权实现。
20XX年X月X日,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ZX需返还原告款项、支付资金占用费、赔偿律师代理费,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等。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缺席庭审会让原告面临证据梳理难度大、法律论证要求高的困境。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诉讼请求无法得到全部支持。而沈玉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和高效的维权策略,在缺席审判的情况下为委托人斩获全胜判决,充分展现了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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