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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付气款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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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0 · 13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胡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56人 执业8年
律所: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42019101132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3551226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专业民商律师,代理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屋租赁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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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超付气款,被驳回诉求后上诉,最终律师帮助下成功逆转,追回64万余元。这一案件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凸显了专业律师复杂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2018年,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该能源公司作为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之后,能源公司超付了气款,燃气公司仅退还了部分款项,剩余64万余元未退。能源公司将燃气公司诉至法院,却在一审中被驳回诉求,一审法院以合同无效、原告诉求超诉讼时效为由做出了判决。

面对一审的不利结果,能源公司委托长治胡潇律师提起上诉。二审中,长治胡潇律师迅速展开行动,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他主张能源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已经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这意味着案涉合同是有效的;同时,聊天记录能够证明能源公司始终在主张自己的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在庭审中,长治胡潇律师充分进行举证质证,有力地反驳了一审中合同无效及超诉讼时效的认定,全力维护能源公司的权益。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采纳了长治胡潇律师的观点。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要求燃气公司在十五日内退还能源公司超付的天然气款646305.74元,同时驳回能源公司的其他诉求及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法院认为,能源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案涉合同有效;聊天记录证明能源公司持续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由于合同未约定退款时间,能源公司的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在这类合同纠纷中,普通人往往容易忽略合同的有效性以及诉讼时效的问题。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自身的资质,导致在后续的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在发现权益受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主张权利,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对于普通人而言,首先需要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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