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浩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承办过多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在合伙协议纠纷中,就存在未经清算起诉易败诉的风险。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拒绝与廖某清算,且账目在廖某手中。曾某自行起诉,一审被法院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曾某找到郭律师后,郭律师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不利,便另案起诉。但一审仍以未经清算驳回。郭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发回重审。最终,发回重审后的一审采纳了郭律师的观点,二审也驳回了对方上诉,曾某胜诉且全部执行到位。
行政协议纠纷中,政府单方解除合同的风险不容忽视。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水利部门签订水库及山地长期租赁合同,被告单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导致原告重大损失。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起诉要求赔偿2000万余元及利息。郭律师代理此案后,与原告多次沟通并现场勘察,认为案涉协议为行政协议。庭审时据理力争,庭后与被告及相关部门沟通调解数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1400余万元并支付到位。
合作协议中,一方不履行义务还起诉索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乙公司未按约定投入设备和资金,经甲公司催告仍拒绝履行。甲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告知书》,合同解除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0万元,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备用金50万元。乙公司委托郭律师代理,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甲公司交付检测设备及软件,放弃50万元赔偿请求,本诉被实质驳回,反诉目的基本实现。
面对合同与行政协议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发生纠纷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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