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原告S某认为与被告盐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未足额保障,于20XX年X月XX日将其诉至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涉及多项法律问题,若进入实体审理,会耗费大量资源,影响企业经营,激化双方矛盾。沈玉玮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决心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双方利益,高效化解纠纷。
代理过程
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确定了以调解促和解的核心思路。他精准研判案件,梳理法律要点,为调解奠定基础;积极对接法院与对方,搭建沟通桥梁;结合实际制定兼顾双方权益的调解方案;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专业把控谈判节奏,针对分歧逐一协商沟通。
调解结果
在沈玉玮律师的推动下,原被告达成自愿调解协议。被告盐城A公司于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向原告S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款项XXX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双方权益。
律师价值
沈玉玮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多方面价值。精准办案定位,节约各方成本;专业法律把控,平衡双方权益;高效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分歧;实现一次性解决,规避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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