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AXX驾驶着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好心搭载亲戚F某出行。当行驶到特定路口人行横道时,意外发生了,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F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6月23日死亡,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得了510608.53元的赔付款。2019年底,AXX和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了《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
然而到了2024年8月,原告方却突然将AXX诉至法院,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还要求AXX承担诉讼费。AXX一下慌了神,明明之前都协商好了,怎么又来要钱呢?他差点就陷入了再次赔偿的困境,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就在AXX不知如何是好时,他找到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陈军李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案件,在当地小有名气。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与AXX深入沟通,了解到AXX不仅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的安葬相关费用,还一直履行着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
接下来,陈军李律师开始收集和核查证据。他重点收集了《证明》原件,发现上面有双方当事人及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真实有效。同时,他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这份决定书因AXX已积极赔偿并取得原告方谅解而对AXX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此外,他还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证实原告方已获得相应保险赔偿。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陈军李律师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一是强调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关事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二是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请求法院核实,避免虚假诉讼;三是主张原告方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地呈现了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他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以及原告方起诉的不合理性,有力地反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AXX系好意搭乘F某,事故发生后AXX积极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明确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了个醒:
第一,发生纠纷后签订的协议要认真对待,它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
第二,涉及赔偿等重要事项,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做人做事要讲诚信,不能随意违背已经达成的约定。
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专业律师能帮你解决难题。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陈军李律师寻求帮助。只要依靠法律,我们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