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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款久拖未付,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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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7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案例展示:48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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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ZX的劳务款被拖欠,被告以多种理由拒付,L某还失联。张双意律师介入后,经专业代理,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当事人全面胜诉,全额追回劳务款。

Z某满心期待着能拿到辛苦工作的劳务款,然而被告湖南XX公司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实际施工人L某更是失联拒不到庭。Z某陷入了绝望,不知该如何讨回这笔血汗钱。就在这时,他找到了湖南株洲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经验丰富。

固定证据,锁定欠款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围绕欠款事实、诉讼时效表见代理连带责任展开严密、专业的代理工作。她全面整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精准确认总价款、已付款、欠付款金额,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击破抗辩,明确责任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张双意律师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证明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同时,她严密论证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依据建工司法解释,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胜诉判决,权益保障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被告XX集团支付劳务款及利息,被告L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也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张双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帮助ZX全额追回劳务款,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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