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谢某收到法院传票,他因合伙销售“笑气”被指控非法经营罪。谢某曾在2021年刑满释放,此次属于累犯,检察院建议刑期为1-1.5年。
证据切割寻转机
张丹华律师接手此案,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擅长电信诈骗、非法经营等常见罪名的辩护。张丹华仔细研究卷宗,发现部分“笑气”未售出,72箱被查获。他逐页核对证据,确定这部分“笑气”未完成交易,主张犯罪未遂以减轻责任。同时,他深入调查谢某在案件中的作用,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和交易记录,举证谢某仅参与联络,未主导经营,系从犯。
程序联动促轻判
张丹华了解到谢某是电话传唤到案,符合自首情节。他引导谢某认罪认罚,启动量刑协商程序。同时,督促谢某全额退赃5000元,阻断加重处罚的可能。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张丹华详细阐述辩护观点,强调谢某的从轻情节。
判决结果超预期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丹华的辩护意见。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低于检方建议下限,罚金3000元,退缴赃款5000元没收。在累犯法定从重的前提下,实现了最低刑期。张丹华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谢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张丹华执业至今,承办的刑事案件占比约84%,他总是以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每一位委托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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