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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非法经营笑气案,刑期压至法定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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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1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8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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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谢某因合伙销售“笑气”被诉,系累犯,检察院建议刑期1-1.5年。律师张丹华主张部分犯罪未遂、被告系从犯,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辩护。法院采纳意见,判处谢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XX年,谢某收到法院传票,他因合伙销售“笑气”被指控非法经营罪。谢某曾在2021年刑满释放,此次属于累犯,检察院建议刑期为1-1.5年。

证据切割寻转机

张丹华律师接手此案,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擅长电信诈骗非法经营等常见罪名的辩护。张丹华仔细研究卷宗,发现部分“笑气”未售出,72箱被查获。他逐页核对证据,确定这部分“笑气”未完成交易,主张犯罪未遂以减轻责任。同时,他深入调查谢某在案件中的作用,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和交易记录,举证谢某仅参与联络,未主导经营,系从犯

程序联动促轻判

张丹华了解到谢某是电话传唤到案,符合自首情节。他引导谢某认罪认罚,启动量刑协商程序。同时,督促谢某全额退赃5000元,阻断加重处罚的可能。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张丹华详细阐述辩护观点,强调谢某的从轻情节。

判决结果超预期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丹华的辩护意见。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低于检方建议下限,罚金3000元,退缴赃款5000元没收。在累犯法定从重的前提下,实现了最低刑期。张丹华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谢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张丹华执业至今,承办的刑事案件占比约84%,他总是以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每一位委托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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