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Xx等七人因这场斗殴被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案件到了陈俊全律师手里,他可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
事情的起因是,蓝xx在“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了双方的争吵。蒙X、韦X等人手持碎砖块与蓝xx等人对峙,随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然而,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罪名的定性是关键。公诉机关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陈俊全律师认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本案的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次,量刑也是一个难题,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较重,被告们都觉得过高。
为了突破这些难点,陈俊全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翻遍了卷宗,对每一份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还多次前往案发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在辩护过程中,他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一方面,强调本案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另一方面,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虽然仍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点。二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一时冲动引发冲突,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三是如果不幸卷入法律纠纷,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寻求咨询,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他深耕刑事领域多年,总能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转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